为挖掘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近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我市将从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强化政策支持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扩规模、上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占比达到25%左右,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就放宽市场准入,《意见》提出,将社会办医纳入规划统筹考虑,根据《沧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按照每千名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院依法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服务领域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按照规划及时予以批准;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针对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意见》提出,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先进医疗技术和优势特色专业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推动经依法依规批准的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持续推动成熟可靠的前沿医疗技术进入临床应用的转化机制建设。
针对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对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针对促进投资与合作,《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社会力量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也可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等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品牌、人才、技术等无形资产定价方式与方法。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办好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举办特需医疗有关规定,除保留合理部分外,逐步交由市场提供。
就完善保险支持政策,《意见》还提出,鼓励引导保险公司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序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消费型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保险等产品,落实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以战略合作、收购、新建医疗机构等方式整合医疗服务产业链,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