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化活动。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化活动以县(市、区)为主体、采取分级创建的方式进行,各地对照全国、省、市《指导标准》,积极申报全国示范县(市、区)和省级示范县(市、区),并至少申报1个省级示范乡镇(街道)。所有县(市)申报1个市级示范乡镇(街道)和2个市级示范村(社区),新华区、运河区、中捷、南大港、港城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申报1个市级示范村(社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近两年内发生涉及儿童权益、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存在没有落实儿童监护责任的,以及存在没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户籍登记情况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符合标准的县(市、区),可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民政局。7月中旬,市联席办将委托第三方或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对申报的全国示范县(市、区)、省级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街道),经检查验收达标的,推荐上报省民政厅。对申报的市级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村(社区),经检查验收达标的,予以命名并发放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