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kok全站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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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徐亮 摄 长城新媒体沧州8月21日讯(记者董传辉 徐亮)21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17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电台、河北经济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农民报、河北工人报、长城网、河北新闻网,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广播电视台,中国网、海外网、新浪网、网易网参加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们举行第16场新闻发布会。请市国土局调研员董之山介绍我市耕地保护情况。 市国土局新闻发言人: 近年来,沧州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紧紧围绕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耕地保护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将耕地保护贯穿经济社会建设全过程,通过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等措施,有效保护耕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耕地保护的主要目标 我市通过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把补充耕地质量关口、严查破坏耕地行为等举措,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连续16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充分保证了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今年省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为110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40.92万亩。根据2016年度我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显示,全市耕地面积1177.0352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44.14万亩。 三、加强耕地保护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为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补充耕地任务纳入了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了主体责任。县乡村三级也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确保耕地保护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规划计划管控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和年度计划的约束作用,强化用途管制,厉行节约集约。将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重点保障。依据规划优化项目选址,尽量做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少占用耕地,凡是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坚持农地农用,严禁以农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业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不得改变耕地用途,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造湖、种植林果、建绿色通道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格控制设施农用地,设施农业用地要尽可能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非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依法享有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耕地承包经营人,应承担起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的义务,坚决制止和杜绝撂荒、闲置、改变用途及其他破坏耕地的行为。 三是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批。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规定,引导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避开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强化建设用地预审,严格项目把关。预审时需提出补充数量质量相当耕地的安排方案,并作为通过预审的必备条件。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时,对建设项目占补平衡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补充耕地不落实的,不得通过审查。 四是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坚决落实省下达我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经划定的基本农田,要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基本农田保护区要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示意图、保护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等。 五是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开展土地整治是保护耕地的重大举措。今年,我市下达补充耕地任务2.66万亩。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做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守住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红线。各县(市、区)要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补充来源,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年度耕地开发任务,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补充耕地计划,真正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 六是健全耕地保护监管体系。每年市政府将组织国土、农业、统计等相关部门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上一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完成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情况、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考核。对违反规划计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结构调整中大量损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建立国土资源部门与法院、检察、公安、监察等多部门的联动协同机制,形成查处合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耕地保护责任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管辖范围违法占用耕地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启动党政领导问责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实行问责追究,严肃处理。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活动到此结束! |
关键词:沧州市,耕地保护,新闻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