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起至12月底,我市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消除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减少涉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这次整治行动的对象为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安全性差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俗称的老年代步车)。行动将严查闯禁行、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深入研判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的多发路段,针对车站、市场、学校、医院等低速电动车集散地科学布警,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动态巡逻管控,采取日常查控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低速电动车违法通行、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与交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将涉嫌非法营运低速电动车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对本辖区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进行集中整治,严查生产厂家和销售商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进行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