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北商厦解放西路店5楼婴幼儿用品专区,有一间温暖实用的“爱心妈妈小屋”,里面除配备了沙发、遮挡帘、婴儿床外,还添加了储奶袋、热奶器、防溢乳垫等专属用品,供哺乳期、孕期女性顾客免费使用。
“小屋自投入使用以来,每天少则接待女职工、女顾客三四十人次,多则百余人次。”华北商厦工会女职工委主任郭聪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已建起这样的爱心妈妈小屋85家,年底将建成100家,争取3年内实现全市有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爱心妈妈小屋”全覆盖。
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将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纳入全市女职工工作重点,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沧州市总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小屋建设、考核、操作标准,制发了《沧州市总工会爱心妈妈小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说明》,规定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列支渠道等事项,确保每个小屋责任到人、运行规范。
针对商贸、医院、车站、公园等公益性需求和企业、机关内部育龄期女职工的需求不同,我市还分别制定了对外开放和对内保障小屋的建设标准并拓展服务内容,对外开放小屋将服务对象由孕产期、哺乳期女性向经期、更年期女性扩展;对内保障小屋则为“五期”女职工提供休息场所的同时,增加心理咨询、维权法规普及、保健知识宣传等内容,让女职工能够在小屋感受到更多的“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