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8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1年以来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会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责成文化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一是以“安全生产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和现场接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相关规定,公布违规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违反规定经营的娱乐场所积极地进行反映和举报。二是开展“安全宣传上门服务”活动,对广大文化经营业者进行上门宣传讲解,坚持每月培训一次,从整体上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书报刊经营点、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业等文化市场的检查力度,特别对学校及周边文化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做到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停止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建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今年以来,成立了由经营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行业协会。我市充分发挥文化市场业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同时,在文化市场的管理方面,由文化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不定期的联合执法,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力和水平。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执法范围,实现信息共享,综合执法,共同管理好文化市场。
三、加大投入,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
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全市财政预算,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采购和配发性能良好的车辆装备和科技含量高的执法设备;积极创造吸引文化市场管理专业人才的环境和条件,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去。
在今后工作中,市政府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广泛参与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努力开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新局面。
河间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