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将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kok全站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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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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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患纠纷,该找谁帮忙?昨天,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沧州市将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人民调解第三方介入方式化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和平解决。目前,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年来,沧州市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3年全市发生医患纠纷800余件,患者及家属索赔金额高,处置难度大,在医院内摆花圈、设灵堂、烧纸钱、冲击党政部门等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在医患之间筑起一条“缓冲带”,为医患双方提供一个沟通、协调的新平台,对保障沧州市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医疗纠纷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独立于医院、患者之外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具有较强的中立性。调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受理纠纷范围为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原因、责任、赔偿等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等。医调委将聘请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担任医调委专兼职调解员。医调委按照依法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以保证调解的公平公正性。 |
关键词:沧州,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
稿源:
沧州日报
责任编辑:董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