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获省人居环境进步奖-kok全站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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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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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授予2012—2013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称号的通知》,沧州市及黄骅、河间被省政府授予2012—2013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据悉,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县(市)获得这一奖项,其中我市占了三席。 省人居环境奖是我省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燕赵杯”竞赛撤消后,省政府2010年批准设立的城市建设领域的最高奖项。依据《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评选办法》,人居环境评选包括居住环境、生态环境、公共管理、资源节约、社会和谐与安全五个方面,其中一级评价指标5项、二级评价指标23项、三级评价指标69项,涉及单位、部门众多。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一项事关城市发展、事关百姓民生的大事来抓,2011年以来,不断加大园林绿化投入力度,专业绿化和社会绿化累计投资6亿多元,城区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高。全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175.35公顷,公园绿地面积671.72公顷,绿化覆盖率41.26%、绿地率35.7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94平方米,水岸绿化率达到90%。 |
关键词:人居,环境,城市,绿化 |
稿源:
沧州日报
责任编辑:董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