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kok全站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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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不畏艰辛为我讨回公道。”日前,拿到了伤残补助金的李某来到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激动地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连连称谢。多年前,李某在一家纺织企业做锅炉工时,不幸患上煤炭尘肺病,在与企业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他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多方努力,李某最终获得18万余元的伤残补助金、1.4万元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这家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把“降槛扩面、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作为突破口,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便民措施和服务手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19件,为4694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共解答法律咨询2.4万余人次。 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我市全力打造一小时法律服务圈,94%的基层司法所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基本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使百姓能够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援助;持有城乡低保证明、特困供养人员、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失独家庭成员和求助事项符合现行规定的70岁以上老年人等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援助。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或居住偏远的特殊受援对象,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上门服务,全程办理。 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为此,我市不断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通过审查诉讼请求、证据和理由,看案件是否会明显败诉,是否有法律援助效益,强化事前监督;采取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对律师办案全过程进行跟踪,突出事中监督;通过向受援人发放监督卡、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估,注重事后监督,办案质量和效果得到了明显提升。 |
关键词:法律,困难群众,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