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董肖飞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1月16日讯(记者 董肖飞)今天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沧州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文辉先生,向大家介绍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请刘文辉副局长进行发布。
沧州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刘文辉:
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
大家好!
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沧州市乡村振兴局,对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瞄准脱贫地区发展、脱贫人口增收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细化项目管理,将国家各项帮扶政策通过一个个具体项目落到实处。
市委、市政府将衔接资金使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市委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纳入全市“三农”重点工作,定期进行考核督导。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的若干措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部署、调度。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沧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指南》,制定了《沧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市县乡村振兴部门建立了衔接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对规模化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清单式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定期跟踪监督调度,强化风险预警防控,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全市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我市共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88837.7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5.4%,其中争取省以上资金中55291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5%,增幅居全省第一。市本级资金12500万元,县级资金21046.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和2.7%。全市2023年共立项实施衔接资金项目663个,其中产业帮扶类项目155个、资金规模57836.07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449个、资金规模27431.82万元,就业帮扶类项目39个、资金规模1236.68万元,其他类项目20个、资金规模233.13万元,截至9月30日上述项目已全部开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增加村集体和脱贫户收入3180万元,690个行政村48.8万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1.04万脱贫劳动力得到培训、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认真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2023年全市新增小额信贷规模2944.52万元,现有贷款余额户1525户,占脱贫户的比例为4.2%,在全省排名第二。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职能,促进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谱新篇,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沧州力量。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刘文辉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提问:您好,刚才您提到2023年我市共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837.7万元,那请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请刘文辉副局长回答。
沧州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刘文辉: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是中央财政补助和各级地方预算安排的支持各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根据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规定, 衔接资金应当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主要用于支持以下三个方面: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助等支出。
2、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省级衔接资金可对发生交通费用的跨市务工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技能培训、小额信贷贴息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省级衔接资金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生产补贴、稳岗补贴等。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包括种植、养殖、手工业、农产品加工等县域特色产业发展;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链建设;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等补助;申请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费用补助;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包括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的费用补助,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补助等。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2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村街道路(含通村路)建设、路灯、村容村貌等生活环境治理提升;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维护。省级衔接资金可对村庄内废弃房屋拆除费、清运费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含建筑物等补偿)。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请问您刚才提到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请刘文辉副局长回答。
沧州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刘文辉: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面向脱贫人口(包括边缘易致贫人口)的一项特惠制金融政策,支持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贷款金额5万元以下,贷款期限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利息由财政资金全额贴息,也就是说贷款户贷款到期只需还清贷款本金即可,利息由政府解决。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贷款条件为: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的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65周岁之间。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高达:
谢谢刘文辉副局长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