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从即日起至7月10日,我市将聚焦“七大关键环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领域安全大检查。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产环节。重点排查整治运行的压力管道、储罐设置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装备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是否正常投运;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高危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彻底整治擅自停用装置设施的安全保护、联锁保护或擅自变更报警控制参数,超能力生产、超负荷作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情况。
燃气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
天然气长输管道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完成了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等高风险管段安全风险评价;是否制定了管道巡护和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进行了管道巡护和监护;是否配置了与运营管道相适应的维修和抢修资源,或通过协议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提供维修和抢修技术服务;分输站内工艺管道存在可能超压的部位,是否设置了压力保护设施,并按标准要求进行检测等。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存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否超越许可事项,非法转让或出租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否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或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是否足量配备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等。
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重点排查整治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站为非自有钢瓶充装行为,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等行为;彻底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严肃查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充装翻新改造“黑气瓶”等问题;严厉打击液化气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环节。重点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合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小区燃气使用环节。重点对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同时,我市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末端落实,充分运用宣传教育、督导检查、执法处罚、追责问责等措施,切实推进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记者 李智力 通讯员 刘俊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