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产业园区的张国伟,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几十年。说起去年以来当地环境的显著变化,他竖起大拇指说:“以前涉油企业多,空气质量也差,可如今一个个‘小作坊’关停了,打开窗户闻到的都是清新的空气。”
记者从南大港集中治理办公室了解得知,去年南大港产业园区按照“断水、断电、清产品、清原料、清设备、清房屋”标准,拆除“散乱污”企业99家(其中涉油企业88家,非涉油企业11家)。
南大港产业园区“散乱污”企业治理的持续发力,是全市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的一个缩影。去年我市通过对“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梳理,发现此类企业2244家,其中关停取缔类991家,提升改造类1248家,整合搬迁类5家。通过分类区别处理,对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及时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提升改造类和整合搬迁类,采取先停后治的原则,经联合验收组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短短一年时间,2244家“散乱污”企业全部整改到位。
“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开展以来,我市始终将其作为改善环境质量、转换发展动能、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和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调度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会等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尤其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治‘散乱污’企业缺乏科学性、针对性”等问题,我市不断加强顶层设计谋划,提出整治具体要求,各县(市、区)纷纷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强大工作合力。同时,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逐乡(镇、街道)、逐村(居委会)、逐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深挖细查、清仓见底。同时,对原上报和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重新核定和分类,清除了原清单内不属于“散乱污”的企业1405家,排查新纳入“散乱污”企业167家,对重新梳理后的“散乱污”企业全部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进行动态监管。
行动期间,有关部门还严格对照“散乱污”企业治理清单,按照“一企一档、一炉一档”,全部建立完善的治理工作档案,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进行梳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同时,我市在各地自查基础上,不断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市大气办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对2018年排查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散乱污”整治工作有实效、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