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提供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费、基本生活费等就学成本有所上升,学生及其家庭面临的经济压力和贷款需求增加,需要进一步释放助学贷款政策红利,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还款压力,助力学生完成学业、更好就业。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同时,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目前,很多大学已经开学,学生们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这部分学生是否可以享受新的政策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提交贷款申请或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新的额度范围内向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增加助学贷款金额。在新政策出台后申办贷款的,可以直接按照最新政策办理贷款。(记者 韩学敏 通讯员 王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