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仲明来沧进行《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前期调研。市领导李寿平、和春军、潘海瀛一同调研或出席相关活动。
沧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将《条例》作为燃气市场管理的主要遵循和有力抓手,全面贯彻《条例》要求,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出台加强燃气管理相关文件等措施,燃气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较好贯彻实施,有效保障了《条例》落地落实。
周仲明对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加强燃气管理,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是一项重大环境工程和重要民生工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扎实推进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好燃气管理立法、普法、执法和执法监督等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燃气管理和服务水平。要紧贴民生需求,进一步强化燃气保供工作,抓好储气设施建设,做好高峰用气储备,科学制定错时错峰用气方案,切实把供气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要保障燃气安全,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管控好各类风险,不断推动燃气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沧期间,周仲明一行还到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天然气门站、沧县张官屯乡八义庄村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李其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