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我市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向沧州海关递交了一份主动披露申请,报告其向外方支付的一笔特许权使用费应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而实际漏缴的事情。沧州海关第一时间对企业披露事项进行了核实,依据主动披露新政策对其免予行政处罚,补征税款后依程序为该公司减免滞纳金约10.63万元。
主动披露是海关部门为推动贸易便利化、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守法自律而实行的一项容错管理制度。进出口企业、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报告并接受处理,经海关认定符合主动披露情形的,可以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海关还可以依程序为其减免滞纳金。
据了解,沧州海关认真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以精准助企纾困为落脚点,并引导企业依程序申请滞纳金减免,帮助守法企业以“诚信”换“红利”。为了提升政策知晓率,他们积极推广“主动披露”制度,采取线上宣传、线下宣讲、热线答疑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并通过实地调研、上门辅导等方式进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记者 王汝汀 通讯员 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