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编委印发《关于在市本级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市本级事业单位中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实行“核定编制 周转编制”的管理模式,并将其作为我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配套措施。这也是沧州市在全省率先发挥编制资源配置优势引进人才的创新之举。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周转编制用于市本级满编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不打破单位现有核定编制基数前提下,统筹市直存量事业编制,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对符合使用人才周转编制条件的单位下达与引进人才数量相对应、与单位编制类型相同的周转编制,当用编单位出现空余编制时及时置换并收回周转编制。
周转编制使用范围仅限于市本级满编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周转编制的高层次人才,应当满足《“智汇沧州”人才立市十条措施》规定的沧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a类(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
编制“周转池”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让编制“活”起来,在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使用和精细化管理下,既统筹优化资源、集约高效使用编制,又确保总量不超基数、人员不超编制。通过“固定编制 周转编制”的管理模式和“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管理方式,切实提高编制使用的效益,使编制“用在刀刃上”。
为确保编制精准投放、高效运转,我市在周转编制管理上实行周期管理、实名管理、跟踪管理、评估管理。
周期管理方面,周转编制使用周期一般为3年,不计入单位核定的编制总数,实行单列管理。周期内单位出现空余编制时及时置换并收回;对确需继续使用的,机构编制部门按需重新审批。
实名管理方面,周转编制应专编专用、一人一编、动态管理,不得挤占挪用。使用周转编制的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自然减员或离岗的,按照“人走编收”的原则,收回周转编制。
跟踪管理方面,建立编制使用台账和人才基本信息数据库,跟踪记录编制的使用情况,对于作用发挥不明显、被无故占用或有空编未及时置换的单位,及时收回周转编制。
评估管理方面,用人单位每年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报送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和使用情况,市委编办联合相关部门对周转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周转编制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申请使用新的周转编制。
市委编办负责人介绍,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由审批事务型向制度服务型转变,由简单增量型向精准投放型转变,破解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与单位无编可用的矛盾,确保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为“智汇沧州”人才立市提供编制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孙健 通讯员 李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