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版《条例》重视鼓励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出台了多个创新性政策,这为激励河北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推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实施。鼓励河北省企业和研制单位作为注册人委托生产,鼓励河北省企业接受委托生产,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研发机构与生产单位的分工合作,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创新医疗器械的上市。
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支持企业创新研发高精尖医疗器械,对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列入国家、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列入优先审评审批序列,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批的原则,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办理。
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项目。支持河北省自贸区雄安片区、正定片区,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石家庄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园区积极承接京津医疗器械产业转移项目,开展委托生产及产品转移。对重点园区在产品研发方向、技术审评、注册检验等方面提供“定制化”服务。
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在产品注册检验环节,通过设立区域技术中心等方式,把实验室搬入生产园区,把服务送到企业门口,助推创新产品高效检验、快速上市。据了解,目前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已在冀州设立首个区域技术中心,下一步还将在几个集中生产区设立区域技术中心,为产业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在技术审评和注册审批环节,加强监管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宣传解读和沟通指导,积极指导企业准备申报资料、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为创新产品注册提速。(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张晨光 陈思思)